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相关概念解析

发布时间: 2023-11-16 来源: 河南省产教融合科学研究


产教融合


从词源学来看,“产”即“产业”,是指“行业所组成的业态总称,也泛指一切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集合性组织”。“教”即指“教育”,是指为满足社会各行各业的用人需求,产业对人才素质提出的专业化要求而产生的独立部门。“融合”指的是两种或多种不同事物合成一体,在融合的过程中产生新事物,发生了质的变化。

从宏观层面上看,“产教融合”是指产业(行业、企业)与教育(主要是学校教育)的融合,主要涉及产业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协调性问题;从微观层面上看,“产教融合”是指生产与教学的融合,主要涉及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的对接。产教融合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依据融合程度,可以将产教融合分为三种类型:“完全融合”“部分融合”与“虚假融合”。从“产业”与“教育”的关系来看,产业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的帮扶,职业教育则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双方各要素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各自效益的最大化。



工学结合


从宏观育人层面上看,“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从中观教学层面上看,“工学结合”是指“校内理论教学和校外综合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从微观的学生学习层面来看,“工学结合”是“职业院校的学生把学校课堂理论知识和企业顶岗实践紧密结合”。

对于“工学结合”的概念,目前学界存在争议。多数学者认为“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育人模式,是指“学校课堂学习和企业实践工作动态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或是职业教育的课程模式、教学模式、办学模式等。

工学结合的形式是“双交叉”的。“工”与“学”的结合是“学习者的劳动行为”与“学习行为”的结合。为促进这两种行为的结合,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是“零距离”的。



产学合作


与“产学合作”相类似的概念较多,如“政产学研”“产学研”“产学官”和“官产学”等。

关于“产学合作”是否等同于“产学研合作”,目前学界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产学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等同于产学研合作,即教学、科研与生产的结合。反对者则认为两者存在差异。“产学”是指产业和教育两大社会组织的合作,“产学研”指的是“生产、教学和科学研究,这是不同的社会活动功能”,所以不能用“产学研合作”代替产学合作。“产学合作”重在“学”,“产学研合作”重在“产”;“学”既包括教育,也包括研究。两者虽然表述不同,但其本质是各方在产学合作中的关系及其地位,它们只是侧重点不同,但核心概念还是“产学合作”。

广义上的“产学合作”通常是指“产业界与学术界的合作”,狭义上的“产学合作”是指“企业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联合”。校企双方“基于共同的利益,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进行互惠互利的协作。

产学合作中企业与高校合作的领域是全方面的,“不仅体现在实习环节,而且体现在教育和教学的所有环节,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编撰、师资建设、实践训练、专业评估等众多方面”。政府在产学合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产学合作。所以,在产学合作的过程中,其主体也应该包括政府,引导产学合作向更高层面发展,即“政产学研”。相对于“产学合作”“产学研合作”,“政产学研”更强调政府主体作用的发挥。

产学合作本质上是由企业、高校两主体参与的研发活动,常见的形式有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人员流动、共建实体等。




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就是学校和企业双方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优势互补,将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企业的资源整合,达到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效果。

校企合作是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人才共育、师资培训、企业员工进修培训、联合办学、项目开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等所有形式和类型的合作[19]。合作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从合作主体来看,其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学校、企业,也包括政府、行业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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