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东省对外开放强县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3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东省对外开放强县

名单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对外开放强县 现代流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工〔202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2022年度山东省对外开放强县评价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确定烟台芝罘区等10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山东省对外开放强县,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县(市、区)为主、市级指导、省级监督的原则,建立责任明晰、上下联动、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承担对外开放强县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充分运用好省级财政激励政策,集聚各种资源,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推动优质外资集聚,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标杆引领。各对外开放强县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主动作为、加快发展,实施一批优进优出、业态创新、产业链招商、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推动外贸促稳提质,提高制造业引资水平,在促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全省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三、严格资金管理。省级专项激励资金可采用股权投资、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险补偿、担保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外贸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外贸新业态提升、进出口结构优化、招商促进、高技术外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不得以出口实绩或进口替代作为补贴条件。专项激励资金严禁用于“三公”经费支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建设、偿还债务本息以及其他与对外开放发展无关的支出。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市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动态跟踪和总结宣传,督促相关县(市、区)切实做好对外开放强县建设工作,按要求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告工作进展、预算执行和实施成效,提供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外开放强县工作推进情况,并对成效显著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董腾

电  话:0531-51763161

联系人:省财政厅工商贸易处 李凤运

电  话:0531-51769593

附件:2022年度对外开放强县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对外开放强县名单

(10个)

烟台芝罘区、东营河口区、济宁邹城市、泰安泰山区、聊城临清市、潍坊寿光市、临沂沂水县、济南章丘区、淄博张店区、德州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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