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鲁教师函〔2018〕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3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选、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首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50个,现予以公布。

  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得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命名的单位和团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团队研修、协同创新、项目合作,促进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不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和研究协作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术精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各市、各学校要加强对名师工作室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在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效益。我厅将依据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条件保障、研修和培训物化成果、主要经验和做法、辐射范围与影响力等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优秀的将遴选推荐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评价结果较差的将取消项目资格。

附件:首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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