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鲁教师发〔2019〕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23日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承担1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教学工作量要求。

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四、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五、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教师每年应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六、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助理讲师

1.积极提高师德素养,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胜任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3.参与指导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参与组织和指导学生企业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社会服务或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能较好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5.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6.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

讲师

1.积极提高师德素养,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能够较好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积极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5.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6.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高级讲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在本区域内起到学术带头作用。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3.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4.专业课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实践性较强专业的教师取得与任职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任现职以来系统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指导工作成绩优秀。

6.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7.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8.具备博士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正高级讲师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或示范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地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实践性较强专业的教师取得与任职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资格。

4.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前3位),并通过鉴定;或主持各类教学项目或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前3位);或获得相应专利或研发成果。

5.团队协作成效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所带领团队或所在团队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6.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7.学生评价高,实践企业满意度高,民主测评成绩高。

8.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二)实习指导教师。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

3.了解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参与组织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5.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6.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任教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任教2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5.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6.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1年;或者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5.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6.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7.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或者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3.具有较强的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技术革新的能力,取得较突出的成果,起到带头人的作用。

4.掌握企业岗位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参与各类教学项目或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

5.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任现职以来系统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指导工作成绩优秀。

6.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7.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8.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7年。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实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讲授1次示范课、观摩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胜任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工作,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的专业实践能力。

5.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获得相应专利或研发成果;或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或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著作;或在全国公开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论文。

6.团队协作成效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所带领团队或所在团队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7.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8.学生评价高,实践企业满意度高,民主测评成绩高。

9.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八、附则

(一)本文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含本级。

(二)本文公开课的要求自2020年度起执行,之前年度不作参考。

(三)在各级教学能力大赛获得奖项的,或指导学生获得各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或获得技术能手、教学能手、名师、优秀教师等称号的,或承担职业质量工程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本标准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及省、市、县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六)本指导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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