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烟台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9-01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烟台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11-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体系,培养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职业教育活力

1.强化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树立“大职教”观念,对全市区域内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进行统筹管理。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调整高职高专院校业务管理体制,推动区域内职业院校实行一体化管理,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招生、教育教学等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及证书发放。深化职业院校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二级院系取消行政级别,逐步探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

2.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工作,引导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境内外非公有资本等与职业院校双向进入、相互融合。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推动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中韩(烟台)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各类职业教育项目。

3.完善招生制度改革。支持各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推动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高等职业院校应以招收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为主,控制高等职业院校五年一贯制专业招生规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逐步取消初四分流。

4.加强专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托全市企事业单位的工程师、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资源,支持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向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兼职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解决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和能力不高问题。聘用兼职教师由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数量控制在教职工编制总额20%以内;兼职教师报酬由学校与其所在单位根据兼职时间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职业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级岗位和薪级工资标准,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解决。

二、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校地合作机制,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烟台职业学院的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支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申报第二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支持烟台职业学院与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合作开展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培养试点。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3-5年内,在全市建设30个市级名牌专业、40个市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培养200名市级青年技能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建成一批综合办学水平全省领先的名牌学校。

6.加快专业优化调整。构建适应烟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新旧动能转换八大产业,调整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培育壮大示范、特色专业。实行严格的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市级成立专业设置评估专家委员会,适时吸纳社会第三方参与,对全市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进行评估,淘汰落后、过剩专业,对设置雷同、就业率连续不达标的专业,引导学校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品牌专业和专业群,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用3到5年时间,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到3—5个。着力扶持一批特色优势名牌专业,全力打造“一校一品”“名校名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我市特色产业为基础,科学规划、重点布局一批服务高效农业等产业的相关专业,助力乡村经济建设。支持以莱州中华武校打造的“功夫小镇”等为代表的休闲、观光、生态、体验型镇街园区建设。

7.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在学校全面开展创新、创客和创业教育,采取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的模式,成立烟台市职业教育三创中心(基地)。建设烟台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开展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将优秀课程资源共享到资源库中。举办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和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2019年底,基本完成职业院校信息化发展建设任务,实现职业院校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数字化学习环境和数字校园。

8.健全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机制。支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4部门联合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和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极推动县市区和职业院校开展县校级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练”的作用,着力培养学生“工匠精神”,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能教学水平。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双证互通”工作,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职业院校在校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与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引进国内外社会化职业等级鉴定项目,鼓励学生获得多种技能证书,拓宽就业面。

9.推进课程体系改革。推行国家现有职业教育标准、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定适应新旧动能转换的专业教学标准、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重构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0.加强德育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是非观念、社会责任等基本道德的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进社区、企业、家庭和学校教育协调配合,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机整体和系统。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突出职业技能教育,注重文化基础教育,重视身心健康教育,深入探索生涯规划教育,加强职业指导,努力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三、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11.搭建产学研平台。明确职业院校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按照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思路,逐步实现产学研的高度融合,推动校企共享企业专家与职业院校师资力量。搭建市校企合作平台,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经常性的对话协商机制,加强学校和企业间的信息交流,拓展合作渠道,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

12.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根据省、市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县市区功能定位,实施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培养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学校实习实训条件,支持建设一批与产业应用技术发展前沿紧密对接的产教研中心(基地)。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实习、实训等多层次实践教学基地和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为社会提供高层次技能培训,为各类院校学生实训提供设施及场所。

13.推动“引企入教”改革。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共同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开展“能工巧匠进校园”活动,建立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定期双向交流的长效机制。

14.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启动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以本科高校、大型骨干企业为牵头单位,以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规模以上企业等为骨干,组建新型职业教育集团(联盟),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支持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创建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15.健全人才多样化成长路径。扩大中高职衔接试点学校范围和专业数量,完善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中职与本科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专业为纽带,组建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等职业学校参与的专业教学联盟,实行中高职课程一体化设计,形成“宽口径、厚基础、强技能、多出路”的成长成才格局。

1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国家高水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走出去,到国(境)外办学、设立教学基地,提高职业院校国际竞争力。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校。组织职业院校参加鲁台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研讨会,支持建设烟台两岸教育创新基地。开展国外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参与国际技能证书认证,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国际通行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取得国际公认职业资格证书。

四、提高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17.建立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工作,持续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督导评估,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实施管理、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财税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政策、有关校企合作的税收激励政策;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本行业职业教育的协调和指导职责。

18.提升职业教育自信和吸引力。加强职业教育宣传,依托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有计划地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媒体恳谈会,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背景材料、采访线索,引导媒体准确把握职教政策,深度挖掘典型经验,用心讲述职教故事,正面传播职业教育好声音,建立学校自信、家长自豪、学生自强的新型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美誉度。

19.加强督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依法督政和督学的重要内容,制定评估标准,开展专项督导,定期发布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https://www.yantai.gov.cn/attach/0/5ec7d4fab37846ada5f7d43ea659e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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