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鲁教职处函〔2013〕37号


 


各高等职业学校教务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我厅拟联合省直有关厅局或行业组织按专业大类成立15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专指委是在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领导下指导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专家组织,由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具有较高水平、较强影响力的专家和业界精英组成。现将推荐专家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1、高等职业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长、专业部主任、专业带头人;


2、行业、企业技术专家或高管、职教教研资深专家;


3、具有双师型高水平的专业教师、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


二、人选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一线或职教教研或行业、企业管理或技术工作5年以上;


2、所在单位具有一定的专业实力和较大的影响力,愿意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实施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4、热心职业教育工作,能够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三、推荐程序


专指委人选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各高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本校具有优势的拟成立的专指委推荐3人,其中:本校1人、本省其他高职学校或本科学校1人、相关行业企业1人(重点推荐行业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各学校应高度重视专指委组建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最优秀的专家推荐上来。


请各学校于2013年8月30日之前将“推荐专指委人选汇总表”、“专指委人选推荐表”(一式一份)报我处,同时将附件2、附件3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学校专指委推荐人选)发送至zcg@sdedu.gov.cn。


我厅将根据各学校推荐情况,综合考虑职业院校与专业情况、专业分布、地区分布、代表性、在校生数量、学校影响力以及行业、企业参与情况等因素,确定相关专业类别专指委牵头学校及组成人选。各校推荐专家未被入选的,将作为我厅职业教育专家库的重要专家。


有牵头组建某个专指委意愿的学校,可提出组建方案,一并报我处。


联系人:王志刚 朱传纲  电话:0531-81916646、6577


 


附件:1.拟成立的专指委名称及涵盖的专业类别


2.专指委人选推荐表


3.推荐专指委人选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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