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山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鲁教职字〔2014〕44号

各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学校,有关食品药品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要求,决定成立山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品药品专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药品专指委是对全省食品药品类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覆盖专业包括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颁布)》食品药品类各专业。

二、食品药品专指委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职业院校食品药品类专业发展及支持政策并提出建议;指导职业院校根据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科学设置食品药品类专业,优化全省食品药品类专业布局;指导职业院校将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食品药品行业技术规范、食品药品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将人才培养目标与食品药品及相关行业不同层次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有效对接,将不同层次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有机衔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要求、课程教材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指导职业院校与食品药品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院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师生与员工对接,推进产教融合;积极承担食品药品类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培训工作,配合推进食品药品类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开展食品药品行业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承办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食品药品类赛项比赛;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职业教育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国际食品药品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资源,拓展就业市场;承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药品专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名,委员30名左右,由食品药品行业专家和本科高校、职业院校院(校)长和食品药品行业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企业负责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食品药品专指委秘书处设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为食品药品专指委日常办事机构。

成立食品药品专指委是我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教育、食品药品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学校和各食品药品单位要在人员、经费、工作等方面支持食品药品专指委开展工作,委员所在单位要为本单位委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食品药品专指委要尽快制定章程,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山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一届)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 1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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