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通知》(鲁办发〔2018〕7号)要求,制定更有力度、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吸引力,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有关问题及建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含立项项目、认定项目),各国家中职示范校,各高职院校,部分师生、家长和行业企业。

  二、征集时间

  2018年5月8日-5月25日。

  三、征集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职业院校要深入研究、认真分析,提出当前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升的关键问题。问题既可以是共性问题,也可以是个性问题。对每个问题要予以简明描述,即问题是什么,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建议解决的方式方法及部门。每个问题及相对应建议的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0字。

  (二)相关问题和建议可以围绕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双师型”队伍建设、办学机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提出,也可以是其他影响和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各市教育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区分需要我厅解决的、省直其他部门解决的;各职业院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区分需要我厅解决的、省直其他部门解决的和市级层面解决的;师生、家长和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区分需要我厅解决的、省直其他部门解决的、市级层面解决的和学校需要解决的。

  (四)各市教育局和征集范围内的职业院校均需提出问题和建议,每所职业院校须同时征集1-2家对口企业及不少于10名学生、10名教师、10名家长的问题和建议。

  (五)各相关中职学校(含师生、家长)的问题和建议,各市教育局要进行汇总整理,以市为单位形成统一的汇总表报送;各高职院校直接报送。要保持问题和建议的原汁原味,以及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的一致。

  请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相关问题和建议发送至sdedu_zcj@126.com;纸质稿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南圩门外街8号408室,邮编250011。

附件: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征集表.docx


上一篇:关于对教育部山东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