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1


 鲁教职字〔2012〕8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根据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调度会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重要意义


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是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做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写工作,是落实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的重要措施,是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实现内涵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是我厅的一项重点工作。长期以来,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缺乏基本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校专业建设意识不强、课程开设随意性大,影响了全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际,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使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尽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让学生接受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二、进一步明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流程和关键环节


(一)基本原则


1.要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遵循新的课程理念,严格遵守编写规范,边开发、边探索、边完善,确保切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


2.要与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相结合,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可操作,有利于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适应学生自身发展和企业岗位的实际需要。


3.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未来,能反映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反映职业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要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留出拓展空间。


4.要确保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规范、技术要求和专业术语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本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基本要求


1.专业定位首先要服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坚持育人为本,把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要,按照“定位专业面向的岗位-分析岗位的工作任务-定义任务的职业能力”的程序进行定位,切实提供多种选择方向,使学生能够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


2.课程设置要以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典型工作项目是在实际工作项目基础上经过筛选、简化、综合典型工艺及教学化处理的教学内容。要敢于打破“三段式”学科课程模式,从岗位需求出发,按照专业方向及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设计课程,按生产、工艺的演进规律铺展,形成以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模块化新型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


3.课程内容要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工作任务分析是对岗位或岗位群中需要完成的任务进行分解的过程,体现岗位职责要求和职业能力。要以能力体系为基础取代以知识体系为基础,注重职业情境中实践智慧的养成,培养学生在复杂的工作过程中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的综合职业能力。


4.教学活动要以典型产品(服务)为载体。充分理解和尊重职业学校学生学习基础和学习特点,坚持做中学、做中教,全面推行理论实践一体化,选择典型产品(服务)作为载体科学组织设计教学活动,建立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的联系。典型产品(服务)的选择,要体现我省的经济特点和先进性、典型性、通用性,活动设计符合学生的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


5.教学达成目标要以职业标准、行业规范为参照。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比局部的工作任务分析更具有普适意义。要选择社会认可度高、对学生劳动就业有利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分析其技能考核内容和要求,科学确定教学要达成的知识点、技能点,使学生完成学业即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能够顺利入职入行。


6.促进中高职有机衔接。根据产业对不同类型、层次人才的需求和生源基础,按照系统化培养的理念,区分高等职业教育,合理确定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人才培养规格和课程体系,合理确定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接续专业,明确学生的学业进升路径。


(三)基本流程


1.启动。组成相应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组,研究并征求国内知名职教专家意见,确定工作方案。


2.调研。广泛深入开展行业、企业调研,分析职业需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并与品牌企业、行业协会、知名专家建立联系,争取支持和参与,考察学习省内外职教名校相应专业的课程体系和开发经验。


3.起草。在前期调研和系统研究职业标准、行业规范、行业需求和教育部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并经编写组成员研究论证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反复论证、修改,形成评审稿。


4.评审。由牵头学校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专家评审呈报表》,提出评审方案,报我厅审定后,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包括行业、企业、教学、教研等方面)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专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定稿。我厅将安排有关人员参与评审会议,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5.发布。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发布,并根据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进程成立山东省相应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关键环节


1.严格规范专业名称。各专业名称必须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修订)》(教职成〔2010〕4号,以下简称《目录》)予以规范,不得随意变更。每个专业尽可能多安排几个专业(技能)方向,专业(技能)方向参照《目录》列出的相应方向,可以根据情况增减,原则上不改变《目录》中已列出的专业(技能)方向名称,新增加的方向应确定规范名称,不能将岗位或工种(如电工、钳工、焊工等)作为专业(技能)方向。


2.合理确定编写组成员。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组成员要包括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行业协会和典型企业等方面的专家、国内知名职教专家和行业专家。


3.科学安排教学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要求,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各专业可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手段和方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教学计划应按三年时间合理安排,科学制定学生实训、实习计划。要将学生实训、实习作为教学过程的一部分,提出明确的实训、实习目标和要求,不集中安排一年的实训、实习。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允许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专业特点,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程门数和课时,允许对国家、省课程内容、学时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浮动。德育课程设置要遵守《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的规定要求,注重提高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比例,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课程、实训课程设置要以技能培养为重点,坚持工学结合,体现“五个对接”,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重大战略任务,各专业要在编写参考体例总体框架下形成自己特色。


4.明确装备标准。要研究确定相应专业所需技能实训室和实训设备配备标准及参考价格,包括每种设备、仪器大致参考价格,汇总形成本专业实训条件合格标准、规范化标准、示范性标准的投资概算。


5.明确师资配备标准。要根据专业特点,明确公共基础课教师数、专业技能课教师数和职称、学历、技能等要求,合理确定比例,提出师资配备标准,即师资配备合格标准、规范化标准、示范性标准。


6.明确专业分级标准。要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训条件配备、开设本专业资金投入、实训实习等,研究设置专业分级标准,即开设本专业合格标准、规范化标准、示范性标准。


7.坚决杜绝商业利益。编写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不得掺杂任何商业利益和动机,要杜绝任何商业赞助和赞助承诺,确保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在全省的普遍适用。相关后续工作由我厅统筹考虑和安排。


三、切实加强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成立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推动、教研支持、牵头学校负责、高水平学校和行业企业名家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学校和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做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写工作。


我厅负责统筹安排和调度,具体由厅职成教处负责建立工作调度、表彰奖励、宣传机制,对工作得力、成效突出的学校在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学校督促批评。


省教研室负责提供教研支持和编写指导,组织全省职教教研人员全程指导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发掘全国全省专业精英参与编写,并督促职教教研人员做好所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教研指导及工作进度调度工作。


各市教育局负责市域内的统筹协调,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作为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定期召开调度会、经验交流会,支持、督促本市承担任务学校和参与学校开展工作,为承担任务学校和参与学校开展工作提供各项有利条件。


牵头学校是本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各牵头学校负责提出承担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总体思路、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时间节点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提出经费预算并予以落实;组织专家评审,上报承担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等有关文件资料。编写第一批33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集中工作产生的费用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分担。


参与学校要全力配合牵头学校的工作,并提供人力、经费和教学资源、专家资源等方面支持,派出本校参与专业中最优秀的教师参加编写工作,在时间安排方面给予支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有条件的要积极承担有关会议费用,并负责报销本校参与教师的调研考察费、差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我厅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与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加大支持力度。


牵头学校和参与学校要组织动员学校有关专业全部人员参与编写过程,通过编写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锻炼培养教师队伍。


各专业要在充分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按照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调度会要求,第一批33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分别于201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完成。基础好的专业可提前完成。在编写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与我厅职成教处联系。联系电话:0531-81916577、81916646;联系人:朱传纲 王志刚;邮箱:sdwzhg@163.com。


 


附件:


1.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领导小组


2.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参考体例


3.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专家评审呈报表


4.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第一批)编写分工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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